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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投资建筑强制安装光伏,否则不予审批和竣工验收

发布时间:2022-05-09 发布者:管理员 浏览次数:135次
  近日,芜湖支持光伏政策被网友点赞。据悉,5月7日,芜湖政府网对“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有哪些财政补贴政策”,以及“如何推进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”给予了回答。并表示,政府投资建筑强制安装光伏,否则不予审批和竣工验收、储能补贴0.3元/度!
  
  回复称:
  
  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系统,储能电池采用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条件的产品,自项目投运次月起对储能系统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.3元/千瓦时补贴。
  
 
  为满足光伏发电安装条件,对既有建筑屋顶进行加固改造的,按加固改造费用的10%给予奖励。
  
  此外,还规定单体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业建筑、单体屋顶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公共建筑,除建筑屋顶规划设计有特殊用途外,应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;鼓励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类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;政府投资新建建筑,必须在项目设计、施工时,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,同步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施,否则不予审批和竣工验收。
  
  鼓励和引导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,利用或改造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。机关事业单位、市属国有企业等政府投资公共建筑,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,应按照“宜建尽建”的原则,率先垂范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。
  
  2018年,为规范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,确保质量,提高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效率。2022年,国管局再次印发关于光伏支持政策,要求,在2022年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,实现全国70%左右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目标,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垂直管理、派出机构中70%左右的处级以上单位2022年6月底前建成节约型机关。开展绿色低碳示范,遴选150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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