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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30%进行补助:全力推动全市光伏开发建设!

发布时间:2022-05-30 发布者:管理员 浏览次数:74次
  日前,苏州市出台江苏省内首个市级分布式光伏专项补贴政策,屋顶光伏建设范围扩大至全市。
  
  
  
  据国网苏州供电公司消息,苏州市日前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(试行)》,助推光伏项目建设。据悉,这是江苏省内首个市级分布式光伏专项补贴政策。
  
  据了解,去年9月,吴江区、常熟市、吴中区、相城区入选全国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。为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,苏州市制定出台“意见”,将屋顶光伏建设范围扩大至苏州全市,对纳入全国整县光伏试点的县级市(区),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总额的30%进行补助,对其他县级市(区)按照15%进行补助。
  
  “意见”涵盖了工业建筑、公共建筑、绿色建筑等多个领域,要求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既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,具备安装条件的,应100%建设;新建屋顶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,应同步设计和建设光伏发电设施;推动机关办公楼宇、学校医院、自来水厂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,鼓励大型商超、仓储物流等开发建设光伏发电设施,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企业,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“宜建尽建”;大力推广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,优先使用光伏瓦、光伏幕墙等构件替代传统建筑装饰材料。
  
  “意见”指出,在创新光伏利用场景方面,要推动建设“农光互补”“渔光互补”等特色项目,积极发展“光储充一体化”“光储充检一体化”项目。在配套储能建设方面,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,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以上的光伏项目,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%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,同时,进一步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市场,稳步发展用户侧储能。除了正常补贴以外,“意见”还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,加大对光伏项目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,并积极推行光伏、储能等相关领域保险产品,通过多样的金融手段提高投资热度,加快光伏建设进度。
  
  据介绍,为推动“意见”出台,苏州供电公司加强与市发改委沟通对接,协助开展配网适应性研究、分布式光伏开发总量预测等支撑性工作。下阶段,苏州供电公司将积极落实“意见”的具体要求,加快研究适应光伏规模化接入的有源配网技术路径,推动实施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,探索建立分布式光伏碳普惠市场,全力推动全市光伏开发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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